1、政策依据:“十二五”农村饮水安全规划
2、实施单位: 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水利局
3、执行标准: 农村人口500元/人,农村学校人口300元/人
4、享受对象:“十二五”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内农村人口
十一、广播电视“村村通”工程
1、政策依据:国办发[2006]79号
2、实施单位:县(市、区)文体广电局
3、执行标准:4000元(国家补助2000元,省补助1200元,州、市匹配800元)
4、享受对象:广播电视“村村通”工程项目涉及农户
十二、农村危房改造
1、政策依据:黔党发[2009]1号、州危改办发[2009]1号、 州危改办发[2009]17号、 州建村通[2010]1号、州府办发[2011]23号
2、实施单位: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3、执行标准:低保户一级2万元、二级0.55万元、三级0.5万元;五保户一级2万元、二级0.7万元、三级0.55万元;困难户一级1万元、二级0.55万元、三级0.5万元;一般户一级0.6万元、二级0.55万元、三级0.5万元
4、享受对象: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,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全州困难农户
十三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